危險駕駛罪是刑法中的一種交通肇事罪,主要指駕駛機動車輛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嚴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深圳律師事務所就來為您解答一下有關的情況。
在深圳市,交通事故屢屢發生,許多案例中均有危險駕駛罪的嫌疑。本文將通過深圳市的實際案例,詳細解析哪些情況構成危險駕駛罪。
一、危險駕駛罪的法律規定
根據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駕駛機動車輛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構成危險駕駛罪。如果造成重大損失或者三人以上重傷、死亡的,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應當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在刑法中,危險駕駛罪是一種主觀罪,即犯罪人必須具有故意或者過失犯罪的主觀意圖,并實際導致了嚴重后果。因此,在危險駕駛罪的認定中,必須考慮犯罪人的行為動機、行為方式、實際后果等多個因素。
二、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
在危險駕駛罪的認定中,是否違反交通法規是其中一個重要的因素。違反交通法規主要包括超速行駛、醉酒駕駛、疲勞駕駛、逆向行駛等行為。
例如,2018年7月,深圳市交警在路口設卡查車時,發現一名駕駛員孟某駕駛小轎車逆向行駛,孟某隨后被交警攔下。經檢測,孟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36、0mg/100ml,已達到醉酒駕駛的標準。在此案中,孟某的逆向行駛和醉酒駕駛行為已經構成危險駕駛罪。
此外,疲勞駕駛也是危險駕駛罪的一種常見行為。例如,2019年4月,深圳市龍華區一名駕駛員李某因長時間疲勞駕駛,致使車輛失控撞向路邊墻壁,造成車上乘客死亡、重傷。經鑒定,事故是由李某疲勞駕駛導致的。在此案中,李某的疲勞駕駛行為已經構成危險駕駛罪。
三、造成嚴重后果
在危險駕駛罪的認定中,是否造成嚴重后果也是一個重要因素。根據刑法規定,如果造成重大損失或者三人以上重傷、死亡的,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應當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例如,2019年9月,深圳市福田區一輛面包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由于司機超速行駛、疲勞駕駛,致使車輛失控,撞向路邊護欄,車上6人全部死亡。經鑒定,事故是由司機超速行駛、疲勞駕駛導致的。在此案中,司機的危險駕駛行為造成了重大損失和多人死亡,已經構成危險駕駛罪。
另外,危險駕駛罪的實施對象是公共安全,因此在危險駕駛罪的認定中,除了事故后果,還需要考慮行為對公共安全造成的影響。
例如,2021年3月,深圳市龍崗區一名男子駕駛小轎車在路口搶行,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導致多車受損。經調查,事故是由該男子違反交通規則搶行導致的。雖然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該男子的行為影響了公共交通秩序,已經構成危險駕駛罪。
四、結論
危險駕駛罪是刑法中的一種嚴重交通肇事罪,其認定需要考慮犯罪人的行為動機、行為方式、實際后果等多個因素。在深圳市,許多交通事故都有可能涉及危險駕駛罪,例如超速行駛、醉酒駕駛、疲勞駕駛等行為。因此,駕駛人在駕駛車輛時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規則,不要因為一時的急躁、魯莽而給自己和他人帶來不可挽回的傷害。
深圳律師事務所提醒大家,在危險駕駛罪的案件中,如果被害人或其家屬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了損害,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如果被告人認為自己無罪,也可以委托律師進行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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