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深圳討債律師偏偏看到南寧市的李某欠著朋友徐某的390萬元巨款,卻心安理得地開著豪車,時常出入高消費場所消費,千方百計躲避法院執行。5月5日,南寧市西鄉塘區法院執行法官一大早上門,將李某依法拘傳至法院接受調查。在強大的執行威懾下,李某當場向徐某還款2萬元,簽下還款計劃書。
2019年,李某因資金周轉需要向朋友徐某借款390萬元,到期后李某并未按時還款。無奈之下,徐某將李某訴至西鄉塘區法院,經調解李某答應還款,法院出具了調解協議書。但李某仍沒有按照生效法律文書還款,徐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后,執行法官向李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執行文書,但其未報告財產,且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文書義務,還多次和法院玩“躲貓貓”。執行法官多方調查,均未發現其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執行過程中,徐某向法院反映,李某開著豪車卻不還錢,還多次到風景區打高爾夫球。執行法官依據該線索調查,發現李某持有南寧兩家著名高爾夫球會的綠卡,且有多次消費記錄。2021年8月,徐某發現李某正在南寧九曲灣溫泉附近參加高爾夫球賽,即聯系執行法官。但當執行法官火速趕往該地點時,工作人員卻告知李某已經開著豪車提前一步離開,案件再次陷入了僵局。
今年的“五一”假期,執行法官又收到徐某提供的線索,稱李某這幾天在其岳父家居住。5月5日上午7時許,執行法官已經將李某堵在其岳父家門口,并依法將其拘傳至法院接受調查。
執行法官經調查發現,李某經常開的奔馳車為公司名下財產,而李某為該公司大股東。深圳討債律師據李某稱,這三年里,其到南寧兩家會所打高爾夫球多達70次,每場球的費用從700元到900元不等,由于頻繁出入高爾夫球會,所以需要一輛豪車“包裝”自己。
李某的行為已經違反了限制高消費令,法院當即決定對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強大的執行威懾下,李某當場向徐某還款2萬元,簽下還款計劃書,并同意拍賣其名下股權。同時,還說服該公司另一股東曾某同意法院拍賣奔馳車,用于清償其所欠的債務。在曾某的協助下,法院最終順利扣押該車輛。李某也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錯誤,并表示將吸取教訓,痛改前非。鑒于此,法院決定對李某的司法拘留暫不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