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再傳捷報。根據2019年4月24日《昆明日報》的報道,中心掃黑除惡第20督導組成功打掉了以孫小果為代表的一批涉黑涉惡犯罪團伙。這一消息迅速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熱議。作為深圳刑事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我們深感責任重大,有必要為大家詳細解讀這一案件的來龍去脈,以及法律如何對其進行應對。
孫小果,這個名字在昆明乃至全國都可謂是臭名昭著。1998年,他因犯下強奸罪、逼迫凌辱主婦罪、故意傷害罪等多項罪名,被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極刑。然而,令人震驚的是,這位曾經的惡霸竟然在獄中“重生”,并在多年后再次涉足黑社會性質組織。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據了解,孫小果在服刑期間竟然搞起了發明創造,并成功申請到了“聯動鎖緊式防盜窖井蓋”實用新型專利。這一發明不僅獲得了專利授權,還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市政下水道窨井蓋容易被盜竊的問題。正是憑借這一發明創造,孫小果在獄中獲得了減刑的機會,并最終提前出獄。
然而,事情并沒有那么簡單。孫小果出獄后并未改邪歸正,而是再次涉足黑社會性質組織,繼續為非作歹。這一行為引起了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的高度重視。經過縝密偵查和取證,孫小果及其犯罪團伙終于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那么,孫小果為何能夠在獄中發明創造并獲得專利授權呢?這背后又隱藏著怎樣的貓膩呢?
據了解,孫小果的母親在得知兒子被判極刑后,并沒有放棄拯救兒子的努力。她四處奔波,終于找到了一家專利代理事務所,并提交了孫小果的發明創造相關材料。這家事務所的工作人員按照正常程序為孫小果代理了專利申請事宜,并成功獲得了專利授權。
然而,我們需要注意的是,雖然發明創造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視為罪犯的悔改表現和立功表現,但并不能成為其逃避法律制裁的借口。我國《刑法》明確規定了減刑的條件和程序,對于符合條件的罪犯可以依法進行減刑。但是,減刑并不意味著罪犯可以逍遙法外,更不意味著他們可以繼續為非作歹。
在孫小果的案例中,我們不禁要問:一個曾經被判處極刑的罪犯,如何在短時間內就發明創造出具有實用價值的專利?這是否違反了常理?又是否暴露出我國司法制度中的漏洞和不足?
針對這些問題,我們需要從多個方面進行深入思考和探討。首先,我們需要加強對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和世界觀。其次,我們需要完善我國的減刑制度和專利審查制度,確保減刑和專利授權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最后,我們還需要加大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打擊力度,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除了孫小果的案例外,我們還可以看到其他一些犯罪分子也試圖通過發明創造來獲得減刑的機會。例如,原中國足協副主席南勇也曾獲得過實用新型專利。然而,與孫小果不同的是,南勇的發明創造并沒有涉及到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問題。這也從側面反映出我國司法制度在處理類似問題時存在一定的差異性和復雜性。
回到孫小果的案例上來,我們還需要注意合同詐騙罪與合同違約行為的區分問題。在審查合同詐騙案時,應重點審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被害人陳述、被害單位證人證言和其他證人證言等證據材料。同時,還應關注合同約定的雙方權利義務及標的是否具有市場流通性等實質內容。只有準確把握合同詐騙罪與合同違約行為的界限,才能確保案件的公正審理和判決。
深圳刑事律師認為,在處理此類案件時,我們應始終保持高度警惕和嚴謹的態度。一方面,我們要堅決打擊黑社會性質組織等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穩定;另一方面,我們也要依法保障罪犯的合法權益,實現司法公正與效率的統一。
總之,孫小果等涉黑涉惡犯罪團伙的覆滅是昆明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重大成果之一。這一成果的取得離不開廣大政法干警的辛勤付出和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配合。同時,我們也應該從中汲取教訓和經驗總結,不斷完善我國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為構建和諧社會奠定堅實基礎。深圳刑事律師呼吁讓我們攜手共進,共同為構建美好家園而努力奮斗!
深圳刑事律師視角下的南京中山陵 | 深圳刑事律師剖析男子拋妻卷款殺 |
深圳刑事律師視角:“梅姨案”被 | 深圳刑事律師詳解刑事自訴案件: |
深圳刑事律師深度解析:刑事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