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報道:江蘇南通圍搶老人甘蔗事件后續:涉事公司列入黑名單,網友組建“愛心群”
12月6日,一組“黑制服搶甘蔗”的視頻在網上熱傳。視頻中,十幾人身穿“靜通市容”字樣制服,把一名騎車老人團團圍住,之后老人車載甘蔗瞬間被搶空,老人獨自在原地哭泣,哭聲令人揪心。
近日,南通市海門區紀委監委依紀依法對12月6日發生在三星鎮的“粗暴對待賣甘蔗老人事件”進行調查處置。有關處理情況如下:
解除三星鎮綜合執法局工作人員陸某某勞動關系。
給予三星鎮綜合執法局四級主任科員蔡某某政務記大過處分。
給予區城管局第三大隊三星二中隊隊長祝某政務記大過處分。
給予區城管局第三大隊副大隊長沈某某(主持工作)政務記過處分。
給予三星鎮分管副鎮長支某政務警告處分。
給予三星鎮鎮長袁某某誡勉,并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特此通報。
鎮政府工作人員登門致歉,網友組建愛心買光甘蔗
記者了解到,目前,政府工作人員已登門道歉,并將扣留的甘蔗歸還。老人的孫女張女士表示,家人已接受道歉,對關注此事的網友表示感謝。
12月7日,江蘇南通網友還組建“愛心甘蔗群”,不少市民前來找老人購買甘蔗,并自發幫助“被搶甘蔗老人”賣甘蔗,老人臉上也露出了燦爛的笑容。
穿制服人員為第三方市容公司人員 鎮政府啟動調查程序
據此前報道,12月6日,南通數十名穿市容制服人員圍搶老人甘蔗,當晚,南通市海門區三星鎮人民政府就此事發布情況說明。情況說明稱,經三星鎮政府核實:身著保安制服的為三星鎮購買服務的第三方市容公司人員,按合同承擔市容管理相關工作。其現場處置過程簡單粗暴,與約定工作要求格格不入。對此我們深感痛心,同時對相關人員的行為給老人造成的傷害我們深表歉意。
目前,三星鎮已暫停該公司相關責任人員工作,啟動程序開展調查,并依照規定進行問責。12月7日,江蘇南通市海門區政府發布后續處理說明,三星鎮終止與南通靜通市容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并將該公司列為黑名單,根據合同條款對其進行相應經濟處罰。
區紀委通報 將涉事公司列為黑名單并進行處罰
針對“穿市容制服人員圍搶老人甘蔗”一事,12月7日,江蘇南通市海門區政府在其官方微博發布后續處理說明,以下為全文:
1.區紀委介入調查,對三星鎮負有管理職責的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城管中隊負責人、城管片區責任人啟動問責程序。
2.三星鎮政府登門向老人致歉。
3.三星鎮終止與南通靜通市容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將南通靜通市容管理有限公司列為黑名單,并根據合同條款對南通靜通市容管理有限公司進行相應經濟處罰。
4.區政府今天下午召開全區城管執法人員警示教育會議,深刻吸取教訓,宣傳文明執法、溫情執法。感謝社會各界的監督。
“委托執法”行為到底合不合法?專家:行政強制措施權不得委托
這起“外包城管搶商販甘蔗”事件,再次引發對行政執法權是否允許外包或變相外包話題的討論。南京財經大學法學院老師深圳南聯律師接受記者采訪時說,視頻反映的“城管搶商販甘蔗”事件,從行政法的角度看,屬于行政強制措施。深圳南聯律師解釋,根據《行政強制法》的規定,行政強制措施是指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為制止違法行為、防止證據損毀、避免危害發生、控制危險擴大等情形,依法對公民的人身自由實施暫時性限制,或者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財物實施暫時性控制的行為。
“如果賣甘蔗的商販在道路中央賣甘蔗,影響了交通安全,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行將障礙物移除。”深圳南聯律師說,鑒于行政強制措施對公民合法權益具有較強的威懾特征,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人員資格有嚴格限制,《行政強制法》規定,行政強制措施應當由行政機關具備資格的行政執法人員實施,其他人員不得實施。
深圳南聯律師提到,“外包”是通俗說法,規范稱謂是委托執法。在我國,不同法律規定不盡相同。依據《行政強制法》的規定,行政強制措施權不得委托。不過,《行政處罰法》 為委托執法留了一個“口子”。《行政處罰法》第20條規定,“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可以在其法定權限內書面委托符合本法第21條規定條件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第21條對受委托的組織條件做了嚴格限定,包括 “依法成立并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 “有熟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業務并取得行政執法資格的工作人員”等。
深圳南聯律師還提到,由于行政強制措施容易對行政相對人權益造成損害,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時應當遵循比例原則,根據《行政強制法》第十六條的規定,違法行為情節顯著輕微或者沒有明顯社會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強制措施。深圳行政訴訟律師
深圳南聯律師答不批假后硬休是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