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16日,公司、太極公司與外聘上海江灣體育場簽署了《上海體育場文物保護修復工程、體育館及擴音系統補充工程》。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深圳工程糾紛律師一起看看吧。
在合同主合同中,甲方為總公司,乙方為太極公司,丙方為上海江灣體育場外地人;
1.增加體育場397,158.92元;
2.增加體育場312,841.08元;增加管道段135,601元。 本補充協議為原合同的補充合同,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補充合同的附件包括(設備報價單);
4、付款方式參照原合同等。
2006年3月訴訟工程竣工后,案外人上海江灣體育場委托價格鑒定,其中主合同1982202.20元;補充合同737,114.75元;簽證、技術核定單、設計變更538,887.95元;設備訂單21280元;總計達
3,279,484.90元人民幣。 室外管道共計221,498.11元,新增室外管道611,860.24元。 合計833,358.35元。
還發現,內業公司與太極公司簽訂了《弱電系統服務合同》,主要約定甲方為太極公司。
乙方為內業公司;
1、工程名稱:上海體育場文物建筑保護維修工程弱電系統;
2、工程地點:振麗路;
3、工程內容:弱電系統安裝、管槽安裝。 特別包括以下子系統:A.弱電系統安裝(監視、安全和廣播),B. 管槽安裝,c。 通信管道開挖和敷設,d。 線材,
4、價格: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413.750; 系統價格包括:弱電系統(監控、保安、廣播)安裝費用35,163元;管溝安裝費用11萬元;電信管道開挖敷設費用213,750元;電線價格54,837元;因大型項目引起的合同價格變更,以項目竣工后雙方確認的最終結算報告為準;付款與供貨:甲方應向乙方支付12萬元;當工程量減半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13萬元;在工程驗收和審計完成后7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審計后最終結算價款的95%; 工程質量保證期(大于一年)結束后,以結算價格的4.5%作為質量保證。合同價格調整:合同價格有條件調整。
甲方有下列要求之一的,經批準后進行調整:設計變更、修改、施工現場簽證;增加或減少工程量;上述情況發生后,乙方應編制調整前(結算)計算表,提交甲方審核。 確認價格的增減; 本合同變更或修改后,乙方應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或最遲在簽署并收到設計變更(或修改)文件后15日內,按照下列方式提出變更價格。 甲方應審查并調整合同價格和竣工日期。 竣工結算: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甲方應在驗收之日起30日內對結算資料進行審核,經審核的結算報告為雙方結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據,合同付款日期為2004年12月22日; 等。
合同由太極公司及第三方蓋章確認,合同中太極公司聯系人陳曉寧。內業公司建設期,玉民公司共支付款項303,262,60元。
深圳工程糾紛律師提醒您,法律是解決問題的良好途徑,如果我們能夠學習更多的法律知識,我們將會有更好的方法去解決我們可能遇到的那些問題,較好的避免矛盾的進一步升級,如果您還有其他一些問題,歡迎來咨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深圳工程糾紛律師解讀:施工保險 | 深圳工程糾紛律師解讀:如何要求 |
深圳工程糾紛律師解讀:工程掛靠 | 深圳工程糾紛律師解析:工程掛靠 |
深圳法律咨詢網指導:國外工程糾 | 建設共贏:深圳工程糾紛律師揭秘 |